李军超 山东舜翔(济宁)律师事务所主任
联系电话:13792357301
执业证号:13708200910619203
执业理念:依法辩曲直,仗义论是非
李军超律师,1978年出生,先后就读与西安交通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,经济法专业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经济师。
2004年1月至2008年4月,就职于陕西煤业集团公司韩城矿务局,任韩局桑树坪煤矿企业管理科副科长、企业法律顾问、《韩煤经济》编辑等职。任职期间先后获得“四有模范职工”、“青年文明号”等荣誉称号。在《韩煤经济》、《韩煤政工》等刊物上发表《煤炭企业制度化管理探析》、《论法律思维在煤炭企业管理中的价值》等论文十余篇。
李军超律师2007年考取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,2008年5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先后在山东恒正律师事务所、山东舜翔(济宁)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。现为山东舜翔(济宁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主任、党支部书记。执业十六年来,处理各类型案件千余件,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获得了广大客户以及上级领导的广泛认可。
李军超律师现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、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济宁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。同时担任济宁源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、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等十余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。先后被济宁市社会科学联合会、济宁市律师协会等命名为社会科学普及专家、法律援助专家等荣誉称号。
李军超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,有着丰富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工作经验,精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、财务管理。现主要研究和从事的工作方向为建设工程法律事务、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和刑事辩护法律事务。
求真求实务实创新,敢想敢做雷厉风行,是李军超律师自工作以来的座右铭。其本着对党忠诚,对人民负责的精神,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,为广大法律需求者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。客户的信任和重托,是李军超律师工作的动力,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,是李军超律师一如既往的追求!!